网站首页
关于载熙
载熙团队
载熙资讯
专业分享
载熙党建
社会责任
联系我们
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
网站首页
关于载熙
载熙团队
载熙资讯
专业分享
载熙党建
社会责任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载煕律师事务所
>>
专业分享
>>
专业文章
>>
宁律说法
建设工程优秀案例解析
夏小律细说劳动法
婚姻“娜”些事
交通事故篇
危险驾驶罪裁判规则篇
合规研究
实务研究
宁律说法
宁律说法
宁律说法 | 医疗损害鉴定过程
1.委托:由具有相应处置权的机关或者单位(如人民法院、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等)委托,或者由医疗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
宁律说法
宁律说法 | 鉴定机构不受理鉴定委托的情形
《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宁律说法
选择医疗损害鉴定的鉴定机构
根据《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相关规定,在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和法医精神病三种鉴定类别中,都包括有医疗损害鉴定。
宁律说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宁律说法
医疗事故等级与伤残等级的关系
医疗事故等级与法医鉴定中的伤残等级是否存在对应关系?
宁律说法
不服鉴定意见怎么办
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宁律说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宁律说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级别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简称鉴定)的鉴定方不称为鉴定机构。 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独立进行鉴定,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
宁律说法
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
宁律说法
如何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纠纷,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
宁律说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什么特点?
1.鉴定程序更严谨、规范。如专家组的产生,专家组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医患双方分别随机抽取,最后一名专家由医学会随机抽取。
宁律说法
医疗纠纷中的鉴定
在医疗纠纷解决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多种鉴定,如需要确定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的
宁律说法
非法行医罪中的加重情节如何认定?
所谓“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包括: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
宁律说法
构成非法行医罪的,应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行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就
宁律说法
认定非法行医罪有哪些条件?
没有取得、非法取得执业证书以及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期间从事相应医疗活动的,包括乡村医生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家庭接生员超范围从事医疗行
首 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末页
总共
7
页
回到顶部
位置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公馆4号楼商业4-5层
电子邮箱:
zaixilvshi@163.com
联系电话
0534-2760866
Copyright © 2023 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1018515号-1
鲁公网安备 37149202000765号
德州律师协会
山东博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